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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保中秋、国庆“两节”廉洁过节的通知

来源: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 作者: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 编辑:刘曦 时间:2019-09-10 字号: 【大】 【中】 【小】
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单位(部门):

中秋节、国庆节将至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,紧盯重要节点防止“四风”反弹回潮,杜绝节假日腐败,现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严守纪律规矩

“两节”期间,严禁违规吃喝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,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,严禁收送礼品礼金、电子红包,严禁滥发津补贴和福利,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违规借车租车,严禁变相公款旅游,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严禁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。

二、严格落实责任
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和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,结合正在开展的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及时向教职员工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,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,严明纪律要求,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;要严格监督管理,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制止、及时报告。

三、严肃查处问责

校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将畅通举报渠道,并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执纪。对“两节”期间发现的“四风”问题线索一经查实,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曝光,坚决做到零容忍、严惩戒,不留情面、不搞例外。

举报电话:027—88661853、88663907;

举报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
特此通知。


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

2019年9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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